麒盛科技(603610) - 麒盛科技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KeesonKeeson(SH:603610)2025-11-24 11:01

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信息内部 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有效传递、归集和管理,并及时、真实、准 确、完整、公平地披露所有对公司证券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根据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规定,制 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在经营生产活动中出现、 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会明显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或对公司股票及其衍 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情形或事件时,本制度规定的负有报告义务的有 关人员(以下简称"信息报告义务人"),应及时将有关信息通过董事会秘书或 董事会办公室向公司董事会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公司各职能部门、分支机构及控股子公司负责人(包括但不限于法定 代表人、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事务合伙人及其委派代表等); (三)公司派驻参股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