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玮科技(301373)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

广州凌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广州凌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如公司职工人数达到三百人以上的,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一名公司职工代表。 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 选举产生,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并根据需要设立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等相 关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 职责,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 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 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负责制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规范 专门委员会的运作。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广州凌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 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 规则。 第四条 董事会下设证券事务部,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机构,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是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