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玮科技(301373)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广州凌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广州凌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广州凌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的 规范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 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广州凌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 1 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 会负责,承担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高级管理人员所要求的义务,享有相应 的工作职权。 证券部为董事会的常设工作机构,由董事会秘书分管,负责处理公司规范运 作、公司治理、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事务。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如设置)均应遵守本细则。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具有下列任职资格: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 管理、法律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 规和规章,能够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