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玮科技(301373) - 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年11月)
广州凌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 广州凌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广州凌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 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 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 和《广州凌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设立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 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战略委员会产生与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董 事长为委员之一。 第四条 除董事长外的其他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 事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召集人(主任委员)一名,负责主持战略委员会工作, 由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任职期限与其董事任职期限相同,连选可以连任。 如有委员因辞职或其他原因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其委员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