旭日企业(00393) - 提名委员会职权范围
GLORIOUS SUNGLORIOUS SUN(HK:00393)2025-11-24 11:53

GLORIOUS SUN ENTERPRISES LIMITED 旭 日 企 業 有 限 公 司 ( 於百慕達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 (股份代號:393) 提名委員會-職權範圍 1. 成立 提名委員會成立於 2012 年 3 月 23 日,為旭日企業有限公司(「本公司」) 董事(「董事」)局(「董事局」)轄下的一個委員會。 提名委員會之職權範圍按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不時作 出更新及修訂。 本職權範圍乃最新版本,已於 2025 年 11 月 24 日經董事局批准。 2. 成員 2.1. 提名委員會成員(「成員」)由董事局委任,成員人數不少於三名。 3. 秘書 3.1. 提名委員會之秘書為本公司之公司秘書或其代表。 1 2.2. 提名委員會成員,須以獨立非執行董事佔大多數;至少一名成員須 與其他成員不同性別。 2.3. 提名委員會主席須由董事局委任及由董事局主席或獨立非執行董事 出任。 4. 會議 4.1. 每年應舉行不少於一次會議。 5. 股東週年大會 5.1. 提名委員會主席(如其未克出席)或提名委員會另一成員(如其未 克出席,則其適當委任的代表)須出席本公司股東週年大會,並準 備回應股東有關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