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铃汽车(000550) - 江铃汽车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以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现时有效的《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受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 托,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指派邓颖律师和刘阳骄律师出席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并为本次股东会出具本法律 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召开本次股东会的有关文 件的原件或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召开本次股东会公告,公司本次股东 会的各项议程及相关决议等文件,同时听取了公司就有关事实的陈述和说明。 本所律师根据《股东会规则》的有关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 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等有关法律问题发表 如下意见: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