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力索具(002342) -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2025年11月修订)
JULI INC.JULI INC.(SZ:002342)2025-11-24 12:16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须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出独立董 事候选人。每 1%表决权股份数最多可推荐一人,单个提名人推荐的人数不得 超过本次拟选独立董事人数。 上述董事候选人在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向 第一条 为完善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选 举董事的行为,维护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切实保障社会公众股东选择董事的 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度是指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时,股东所持每一 股份拥有与应选出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权,股东拥有的投票表决权总数等于其 所持有的股份与应选董事人数的乘积。股东可以按意愿将其拥有的全部投票表 决权集中投向某一位或几位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将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