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力索具(002342) -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管 理,规范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事务,确保公平信息披露,避免内幕交易。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 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涉密人员在定期报告、临时报告正式披露 前或重大事项筹划、协商期间,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任何第三人泄漏相关内 容。 第三条 公司依据统计、税收征管等法律法规向有关单位提前报送年度统计报表等资料 的,应书面提醒相关单位和个人认真履行《证券法》所赋予的信息保密和避免 内幕交易的义务,要求对方回函确认,并将外部单位相关人员纳入内幕信息知 情人范围。 第四条 公司在年度报告披露前,不得向无法律法规依据的外部单位提前报送年度统计 报表等资料,对无法律法规依据的外部单位提出的报送要求,应当予以拒绝。 第五条 公司依据法律法规向特定外部信息使用人报送年度报告相关信息的,提供时间 不得早于公司业绩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