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力索具(002342)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年11月制定)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报告义务人负有通过董事会办公室向董事会报告本制度规定的重大信息并提 交相关资料的义务,并保证其提供的相关文件资料及时、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重大隐瞒、虚假陈述或引起重大误解之处。 第二章 重大信息的范围 - 2 - (四)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五) 其他有可能接触到重大信息的相关人员。 第五条 信息报告义务人在信息尚未公开披露之前,负有保密义务。 第六条 董事会办公室是公司信息管理日常工作部门。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负责人为 董事会秘书。公司董事会秘书应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定期对公司负有重大信息 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进行有关公司治理及信息披露等方面的沟通和培训,以保 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报告的及时和准确。 第七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 1 - 第一条 为加强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的 管理,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真实、准 确、完整、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