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力索具(002342)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修订)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须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1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 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 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巨力索具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议事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依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营和管理公司的法人财产,对股东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公司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全部 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董事长、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公司设职工代表董事一名,职工代表董事应当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职工代表董事 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或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职工代表大会解除其职务。职工 代表董事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