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高速公路股份(00548) - 建议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提名董事候选人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 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 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建議取消監事會、修訂公司章程及相關議事規則 提名董事候選人 本公告乃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第 13.51 條而作出。 建議取消監事會、修訂公司章程及相關議事規則 深圳高速公路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董事」)會(「董事會」) 謹此公佈,根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證監會」)發佈的《境內企業境外 發行證券和上市管理試行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公司法」)以 及中國證監會發佈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訂)》、《上市公司股東會 規則》,本公司應落實公司法及中國證監會相關制度規則等規定,包括對本公司 之公司章程(「公司章程」)、《股東大會議事規則》及《董事會議事規則》(合 稱「議事規則」)進行修訂,取消設置監事會或者監事;明確設置一名職工董事; 完善對法定代表人、股東、股東會、董事、董事會及專門委員會的規定;調整股 份回購、財務資助、聘用會計師事務所、利潤分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