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 牛 山(000735)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1月)
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更好的保障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 事履行职责,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以下简称"深交所")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 受聘的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 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深交所业 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 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 人等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五条 公司独立董事原则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并应当 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