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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瑞世纪(000892)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
H&RH&R(SZ:000892)2025-11-24 13:16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经 2025 年 11 月 24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尚需经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股东会会议程序及决议的合法性,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提 高股东会议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 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 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 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司法》第一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