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瑞世纪(000892)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第四条 公司应当审慎使用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与发行申请文件的承诺相 一致,不得随意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实际 使用情况。出现严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时,应及时公告。 第五条 非经公司股东会依法作出决议,任何人无权变更募集资金的使用用途。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经 2025 年 11 月 24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尚需经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 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以及《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向投资者募集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