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瑞世纪(000892) -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经 2025 年 11 月 24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尚需经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第一条 为加强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 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公司财务收支和各项经营活动的有效监督,进 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 员会"),并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相应法律法规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审核公 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三名,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独立 董事应当过半数,其中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成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