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戈尔(002922)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H股上市后适用)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 年 11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下 简称经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相关规定,特 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长、董事;经理人员 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认定的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 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 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