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戈尔(002922)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H股上市后适用)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 年 11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各事业部、各中心、各部门、分支机构、 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负责人应当做好内幕信息的甄别及保密工作,积极 配合董事会办公室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备工作。 第四条 内幕信息知情人对内幕信息负有保密责任和义务。 内幕信息披露前,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应当将该信息的知情者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不得公开或者泄露该信息,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或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股票、衍生品。 未经董事会批准同意,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传送涉及公司内幕 信息的有关内容。 1 / 6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息管 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避免内幕交易,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 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 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