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电气(02727) - 通函
此乃要件 請即處理 閣下如對本通函任何內容或應採取之行動有任何疑問,應諮詢持牌證券交易商、銀行經理、 律師、專業會計師或其他專業顧問。 閣下如已將名下之上海電氣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全部出售或轉讓,應立即將本通函連同代 表委任表格送交買主或承讓人,或經手買賣或轉讓之銀行、或持牌證券交易商或其他代理商, 以便轉交買主或承讓人。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通函之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 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通函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 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金融服務框架協議項下之持續關連交易及須予披露交易 日常關連交易框架協議項下之持續關連交易 建議委任獨立非執行董事 及 股東特別會議通告 本通函全部用語之涵義載於本通函「釋義」一節。董事會函件載於本通函第1至27頁。 本公司謹訂於二零二五年十二月十五日(星期一)下午二時假座中國上海市欽江路212號A樓2 樓報告廳召開股東特別會議,會議通告載於本通函第46至47頁。 股東特別會議適用的代表委任表格已於二零二五年十一月二十四日(星期一)刊載於香港聯交 所網站(http://www.hke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