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太链集团(00399) - 要求覆核联交所根据第13.24条作出之决定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之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 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會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 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STARCOIN GROUP LIMITED 星太鏈集團有限公司 (前稱領航醫藥及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並於百慕達存續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399) 要求覆核聯交所根據第13.24條作出之決定 本公告由星太鏈集團有限公司(「本公司」,連同其附屬公司,統稱「本集團」)根 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證券上市規則(「上市規則」)第13.09條 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IVA部項下之內幕消息條文(定義見上 市規則)作出。 茲提述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二五年十一月十七日之公告,內容有關聯交所因本 公司未能根據上市規則第13.24條的規定維持足夠的運營水平以令其股份得以 繼續上市,且受限於本公司的覆核權,將根據上市規則第6.01(3)條暫停本公司 股份買賣之決定(「該決定」)。 本公司正與債券持有人就二零二五年七月二十八日到期的可換股債券的 延期及重組進行最後階段的磋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