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铁汉(300197) - 股东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11月修订)
中节能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 年 11 月修订) 中节能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5 年 11 月 1 中节能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 年 11 月修订) 中节能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经 2025 年 11 月 25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中节能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的选举,保证股东充分 行使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指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 董事时,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拥有的选票数等于其所持有的有表决权 总数乘以应选董事人数之积,出席会议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选票全部 投向一位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将其拥有的选票分散投向多位董事候选 人,按得票多少依次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