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东方(600120) -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ZJOFHCZJOFHC(SH:600120)2025-11-25 09:30

关于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天册律师事务所 T & C LAW FIRM 浙江省杭州市杭大路1号黄龙世纪广场 A 座 11 楼 310007 电话:0571-87901111 传真:0571-87901500 下 天册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下 天册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编号:TCYJS2025H1891 致: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参加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会. 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 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的 资格、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