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凌医药(01011) - (1)公司秘书、(2)授权代表及(3)於香港接收法律程序文件及通知之代理...
NT PHARMANT PHARMA(HK:01011)2025-11-25 09:57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之內容概不 負 責,對 其 準 確 性 或 完 整 性 亦 不 發 表 任 何 聲 明,並 明 確 表 示,概 不 就 因 本 公 告 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 任。 承董事會命 中國泰凌醫藥集團有限公司 董事會主席 吳 鐵 香 港,二 零 二 五 年 十 一 月 二 十 五 日 於 本 公 告 日 期,執 行 董 事 為 吳 鐵 先 生 及 吳 靜 美 女 士;非 執 行 董 事 為 錢 唯 博 士 及 錢 余 女 士;及 獨 立 非 執 行 董 事 為 余 梓 山 先 生、趙 玉 彪 博 士 及 吳 銘 軍 先 生。 (股份代號:1011) (1)公 司 秘 書、(2)授權代表及 (3)於香港接收法律程序文件及通知之代理人變更 中 國 泰 凌 醫 藥 集 團 有 限 公 司(「本公司」)之 董 事(「董 事」)會(「董事會」)宣 佈,李 怡 芳 女 士(「李女士」)已 獲 委 任 為(1)本 公 司 之 公 司 秘 書、(2)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 司(「聯交所」)證 券 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