豆神教育(300010)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的任期相同,委员任期届 满,可连选连任。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届满前,除非出现《公司法》《公司章程》 或本工作细则规定的不得任职之情形,不得被无故解除职务。期间如有提名委员 会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提名委员会委员资格。委员在任期届满 前可向董事会提交书面的辞职申请。委员在失去资格或获准辞职后,董事会应根 据上述第三条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2025 年 11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为规范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举,优化董事会的组成,完善公司治理 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拟定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 遴选、审核,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