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盈集团(控股)(00689) - 有关提供该等贷款额度之须予披露交易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佈之內容概不負責, 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不會就本公佈全部或任何部 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於百慕達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689) 有關提供該等貸款額度之 須予披露交易 繼貸款人(本公司之一家紐西蘭間接全資附屬公司)與借款人A、按揭人A及擔 保人訂立貸款協議A(內容有關提供本金金額為700,000紐元(約3,080,000港元) 及還款期限為六(6)個月之貸款額度A)後,董事會欣然宣佈,於二零二五年十一 月二十五日)(交易時段後),貸款人與借款人B、按揭人B及擔保人訂立貸款協 議B,據此,貸款人同意向借款人B提供本金金額為759,000紐元(約3,340,000港 元)之貸款額度B,還款期限為十二(12)個月。 上市規則之涵義 根據上市規則第14.22及14.23條,倘一系列交易全部於12個月期間內與同一方或 與彼此相關或有其他關聯的各方完成,或在其他方面有關聯,則該等交易將合 併計算,視作一項交易。鑑於該等借款人為同一最終股東共同控制下的同系附 屬公司,上述交易在根據上市規則計算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