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鞍股份(603315) - 福鞍股份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2025 年 11 月) | 第二章 | 报告义务人的范围 4 | | --- | --- | | 第三章 | 重大事项的范围 4 | | 第四章 |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的程序和形式 12 | | 第五章 | 保密及相关责任 13 | | 第六章 | 附 则 14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事项 内部报告、传递程序,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辽宁福鞍 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是指当发生或即将发生达到《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所要求的披露标准事项,或者其他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 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以下统称"重大事项"),且该等情 形或事件尚未公开时,按照本制度相关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单位、公司各职能部 门、分支机构和子公司的有关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