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鞍股份(603315) - 福鞍股份股东会议事规则
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11 月) | 求 | | --- | | |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 会运作,保证股东会召集、召开、决议程序的合法性,提高股东会议事效率, 保障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及《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应当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公司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董事会 秘书、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公司外部审计师及 股东会召集人邀请的人员有权参加股东会。 第五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应当聘请律师对以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并公 告: (一)会议的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