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测电子(300567) -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
第一条 为进一步明确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的职权范围,规范董事会议事和决策行为,确保董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应认真履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确保公 司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平对待所有股东,并关注其他利益相关 者的合法权益。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董事 第三条 凡有公司章程第一百零四条规定的关于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之一的,不 得担任董事。 第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