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测电子(300567) -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一)公司的对外投资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1 (一)单独或与他人共同出资设立公司等经济实体; (二)收购、出售、置换其他公司股权; (三)增加、减少对外权益性投资; (四)股票投资、债券投资; (五)委托理财、委托贷款; (六)对外发放贷款; (七)改变对外投资的主要合同条款; (八)其他投资事项。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投资行为,提高投资效益,降低投资风险,保障公司投资的保值、增值,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的投资应遵循的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