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测电子(300567) -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母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的经营管理行为,促进子公司 健康发展,优化公司资源配置,提高子公司的经营积极性和创造性,依照《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上市规则》")、及《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等,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八条 子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以下职责: 1、依法行使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义务,承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责任;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二条 公司对某公司持股比例超过 50%,或者虽然未超过 50%,但是依据 协议或者公司所持股权的表决权能对被持股公司股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 公司对其构成控股。 第三条 公司与子公司之间是平等的法人关系。母公司以其持有的股权份额, 依法对子公司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