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测电子(300567) -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 本工作细则(以下简称"本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津贴的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