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测电子(300567) -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管理制 度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 理财业务的管理,提高资金运作效率,保证公司资金、财产安全,有效防范投资 风险,维护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委托理财管理"是指公司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 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 机构对其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行为。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第二章 管理原则 第四条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应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 增值"的原则,以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主营业务的发展为前提条件,理财产品 项目期限应与公司资金使用计划相匹配。 第五条 公司用于委托理财的资金为公司自有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