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股份(002033) - 审计委员会年度财务报告审议工作规则-2025年11月
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年度财务报告审议工作规则 为促进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作,保障全 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不受损害,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充分发挥 审计委员会的监督作用,维护审计的独立性,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 关规定,制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年度财务报告审议工作规则如下: 第一条 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维 护公司整体利益。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过程中,应当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协调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时间安排; (二)审核公司年度财务信息、会计报表及附注; (三)监督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审计的实施; (四)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和评价; (五)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 (六)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三条 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由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年度 审计工作的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应在为公司提供年报审计的注册会计师(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