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股份(002033) -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第一条 为加强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期报告 及重大事项在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的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 理制度》《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外部信息使用人指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其他人员以外有权要求公司 报送信息的各级政府部门、监管机构或者其他外部单位以及在信息报送过程中能 够接触、获取信息的人员。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是指所有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 影响的尚未公开发布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报告、临时报告、财务数据、正 在策划或需要报批的事项等。 第四条 公司对外报送信息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公司董事会是信息对外报 送的最高管理机构,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对外报送的监管工作,公司证券部 负责协助董事会秘书做好对外报送信息的日常管理工作,公司各归口单位或相关 人员按本制度规定履行对外报送信息的审核管理程序。 第八条 公司依据统计、税收征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