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光光电(688011) - 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核查意见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 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核查意见 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 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哈尔滨新光光 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 励计划(草案)》"或"本激励计划")及相关事项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 下: 1、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 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包括: (1)最近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