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银行(03866)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
青島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提名委員會工作規則 (2025年11月修訂)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範青島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產生程 序,優化董事會組成,完善本行治理結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 國商業銀行法》《銀行保險機構公司治理準則》《上市公司獨立董事管理辦法》《深圳證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規則》《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青島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簡稱「本行章程」)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範性文件及監管機 構的有關規定,本行特設董事會提名委員會(以下簡稱「本委員會」),並制定本工作規 則。 第二條 本委員會是董事會下設的專門工作機構,主要負責擬定董事和高級管理層成員 的選任程序和選擇標準,對董事和高級管理層成員人選及其任職資格和條件進行遴選、 初步審核,並向董事會提出建議,或根據董事會授權就上述事項進行決策。 第二章 人員組成 第三條 本委員會至少由三名具有與本委員會職責相適應的專業知識和工作經驗的董事 組成。本委員會的成員不應包括控股股東提名的董事,其中獨立董事人數應超過成員總 數的1/2。本委員會成員中至少一名須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