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进数通(300541) - 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1月修订)
ADTecADTec(SZ:300541)2025-11-25 14:47

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公司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足够的资源支持, 董事会办公室、人力行政部和财务部负责协助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 (二)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一条 为健全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薪酬 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公司设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公司领取薪酬或津贴的全体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是指《公司章程》规定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和董 事会秘书。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为三名,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 立董事担任召集人。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的任期与公司其他董事相同,每届任期不得 超过三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但独立董事连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