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浦迈(688293)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修订稿)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 之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修订稿) 独立财务顾问 (三)本独立财务顾问的职责范围并不包括应由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会负责的对本次交易事项在商业上的可行性评论,本独立财务顾问并 未参与本次交易条款的磋商和谈判。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旨在就本次交易对上海奥 2-1-1 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全体股东是否公平、合理,遵循诚实信用、勤勉尽 责的职业准则独立发表意见。 签署日期:二〇二五年十一月 声明与承诺 本部分所使用的简称与本报告"释义"中所定义的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接受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 担任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 套资金的独立财务顾问,就该事项向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提供独立意见,并制作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 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