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桥信息(920748) - 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关于厦门路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 关于 厦门路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之 法律意见书 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 T E N E P M T N E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天衡意字(2025)第 266号 致:厦门路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接受厦门路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路桥信息"或 "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林博怀律师、赖璟娜律师出席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4 日召 开的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厦门路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并基于 律师声明事项,就本次股东会的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部级文明律师事务所 目 录 | 声 明 | | --- | | 正 文… | | 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