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亚集团(600697) -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修订)
CCEGCCEG(SH:600697)2025-11-26 09:31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11 月修订)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股 东的合法权益,明确股东会的职责权限,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5 年 3 月 28 日发布的《上市公司股 东会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7 号)、《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司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