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新股份(002256)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11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 发展需要,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健全战略规划的决策程序,提高重大投资决策 的效益和质量,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特设立战 略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 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本细则项下"董 事"的人员范围除非特殊说明,均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 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 高级管理人员。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不能履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