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新股份(002256)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2025年11月)
SUNRISESUNRISE(SZ:002256)2025-11-26 09:31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治理机制,加强内部控制建设,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充分发挥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在年报编制和披露方面的监督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 本工作规程。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2025 年 11 月修订)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应当按照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本工作规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勤 勉尽责地开展工作,保证公司年报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应与负责公司年报审计工作的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应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并以 书面意见形式记录督促的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