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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研纳克(300797) - 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修订稿)

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二)公司出资与其他境内(外)独立法人实体、自然 人成立合资、合作公司或开发项目;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对外投资行为,提高投资效益,规避投资所带 来的风险,有效、合理的使用资金,使资金的时间价值最大 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 易》等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章程》,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 益而将一定数量的货币资金、股权以及经评估后的实物或无 形资产作价出资,对外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 第三条 按照流动性高低与投资期限的长短,公司对外 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 短期投资主要指公司购入的流动性较高且持有时间不 超过一年(含)的投资,包括各种股票、债券、基金、分红 型保险等; 长期投资主要指投资期限超过一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