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研纳克(300797) - 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稿)
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规范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 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确保董事会规范、高效运作和审慎、 科学决策,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 第三条 董事会应认真履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 章程规定的职责,确保公司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公平对待所有股东,并关注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 权益。 第四条 董事会日常事务 公司董事会内设审计、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四个专 门委员会。 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 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 召集人;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 人员的董事,召集人应当为会计专业人士。 投资证券部履行董事会办公室职能,作为日常办事机构, 负责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 东资料的管理、办理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