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克奥迪(300341) -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麦克奥迪(厦门)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2025 年 11 月修订) 3 2 第六条 公司的财务负责人应在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审计前向每位独立董事书面提 交当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其他相关资料。 第七条 独立董事应及时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 了解审计工作的进度及审计 工作中所发现的问题, 并根据需要对所涉及的重大问题进行核查。 第八条 独立董事应当对年报签署书面确认意见。独立董事对年报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者存在异议的, 应当陈述理由和发表意见, 并 予以披露。 第九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年报存有异议的, 经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后可独立聘请外 部审计机构, 对相关事项进行审计, 所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十条 独立董事应当向公司年度股东会提交年度述职报告, 对其履行职责的情 况进行说明。年度述职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 出席董事会次数、方式及投票情况, 出席股东会次数; 2. 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3. 对《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 七条、第二十八条所列事项进行审议和行使《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一款所列独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