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克奥迪(300341) - 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修订)

麦克奥迪(厦门)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11 月修订) 第一节 总则 第二节 人员组成 1 第一条 为规范麦克奥迪(厦门)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领导人员的产 生, 优化董事会组成, 建立健全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下 简称"经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麦克奥迪(厦门)电气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 酬和考核委员会, 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和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 责制定公司董事及经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 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 事及经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指薪酬与考核的范围为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长、董事、董 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认定的其 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四条 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委员由五名董事组成, 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 人。 第五条 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