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克奥迪(300341)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11月制定)
麦克奥迪(厦门)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规范麦克奥迪(厦门)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的信息披露与豁免行为, 确保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地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 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 缓与豁免管理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按照《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 办理公司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的, 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应当披露的信息存在《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规定的可暂缓、豁免情形的, 由公司审慎判断暂缓或豁免披露事项, 采取有效措 施防止暂缓或者豁免披露的信息泄露, 并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有关信息披露暂缓、 豁免事项的事后监管。 第二章 适用情形与条件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