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博科技控股(08279) - 提名委员会职权范围
提名委員會職權範圍 目的 1. 提名委員會之目的為協助、識別及甄選合適人選擔任亞博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董事」)及就此向本公司董事會(「董事會」)提供建議,以 監督董事會表現之評估過程,完善該評估過程及向董事會提供建議,並監督 本公司之提名指引。 組成 AGTech Holdings Limited 亞博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於百慕達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8279) 會議 * 僅供識別 1 2. 提名委員會須不時由董事會委任,並且大多數成員須為符合香港聯合交易所 有限公司GEM證券上市規則不時規定之獨立性要求之獨立非執行董事組成, 董事會須委任一名提名委員會成員為該委員會主席,及本身應為董事會主席 或一名獨立非執行董事。 2A. 本公司應為提名委員會委任至少一名不同性別的董事。 3. 提名委員會須每年至少舉行一次會議,或在必要情況下更頻繁地舉行會議, 並須按一致書面同意之方式行事。 4. 主席(或於彼缺席時,由主席指定一名成員)須主持提名委員會之所有會議。 主席須負責領導提名委員會,包括安排會議、準備議程及向董事會提供定期 報告或建議。 5. 提名委員會會議及議事程序受本公司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