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英智能(001266) -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11/12 层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邮编:20012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之 法律意见书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与本次股东会的决议一并进行公告,并依法对发表 的法律意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鉴此,本所律师根据上述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 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 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及召集、召开的程序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经核查,公司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2025 年 11 月 8 日,公司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召开本次股东会。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致: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就公司召开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以 下简称"本次股东会")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