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正科技(600601) - 方正科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修订)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11 月修订)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委员由独立董事 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独立董事的二分之一以上或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应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 持委员会工作。 1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 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 根据上述第四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下设工作组作为日常办事机构,以人力资源部牵 头开展具体工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日常运作提供支持,并执行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的有关决议。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续、规范、 健康地发展,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与薪酬管理制度,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