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正科技(600601) - 方正科技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修订)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11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的产生程序,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主要工作是负责拟定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 格进行遴选、审核。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独立董事的二分之一以上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 提名,并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 工作。 (二)拟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三)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 ...